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农村工作委员会)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我区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一直把它作为“民心工程”抓紧抓好。通过几年的努力,我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不足之处。为此,区人大常委会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列入了2013年的重点调研课题,并在前期深入到农业局、种植中心和部分基层单位进行调研,调研情况如下:
一、工作概况
近三年来,区政府相关部门出动执法人员5000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3000余家次,发放宣传材料23000余份,监测样本150000余份,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认真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全面部署。每年年初,区政府都要制定《怀柔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等文件,并召开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大会,明确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体安排。为全面落实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每年区农业局都与各镇乡政府签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各执法站、所分别与监管对象签订责任书(承诺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执法站所对监管对象进行登记备案,对全区畜禽养殖场,兽药、饲养生产经营单位,肥料生产经营单位,农药销售点,以及水产养殖场等企业、基地实行动态分级管理,逐一建立风险隐患排查管理台帐,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实行挂账管理;严格落实日常监督检查、田间督导等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突出抓好重要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抓好春节及“两会”、“五一”、中秋及“十一”国庆节、元旦等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成立保障重要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及时下发文件和意见,提出具体要求;积极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采取有效措施切断非法农产品添加物的供应链,规范添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强化对畜禽产品进京路口的检查检验工作;特别是认真开展联合检查,加强对生猪屠宰、中高档和地方特色餐饮单位、大型商场和超市等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和规范,排查安全隐患,并实行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制定好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突发情况,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努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抓好专项整治。一是从重点环节、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入手,对专项整治工作逐一明确具体目标、主要措施以及责任单位,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积极督促动监所、种子站等单位认真开展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治。2012年底,根据全市统一要求,在14个镇乡建立了农产品质量管理站、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三是抓好“三品”认证和标准化基地建设工作。针对我区认证品种偏少的实际,区农业局积极组织、督促企业、基地进行无公害认证申报,积极配合市农业局对申报企业进行取样和检查;此外,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进行标准化基地的建设及改造等工作,着力打牢我区生态、环保、高端、高效农业基础。四是抓好检测力量建设。目前,区农业局为平原地区7个镇乡配备了电冰箱、蒸馏水器等设施,以促进乡镇检测工作开展。
(四)积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宣传培训。区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对全年的培训工作做出统一安排。2013年,针对新修订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中涉及农产品的6章17条,专门召集各镇乡农发办主任进行讲解和说明,并将新条款说明印发区农业局领导班子人手一份存档。利用到企业、基地检查和乡镇集市等机会,开展“送法下基层”等活动,向广大群众发放有关资料,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扩大宣传覆盖面,着力提高广大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二、存在问题
一方面,监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农产品质量安全仍有隐患。一是监管机构不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源头在基层、重点也在基层,但现实情况是个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重建设、轻管理的情况仍然存在。二是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多头管理的现象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的管理部门多,但法律赋予各职能部门的管理权限比较分散,职责不够明确。导致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过程中,缺乏统一协调,往往出现监管不到位甚至缺位的现象,在日常监管中往往出现都管都不管和重复监管现象。三是专业检测技术人员严重不足。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目前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专业技术人员得不到及时补充,现有的检测技术人员难以适应工作需要。人才缺乏和断档现象给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极大影响。
另一方面,法律的宣传不够广泛、深入,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还不够强。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了解不多,不知道哪些农产品可以放心消费,也不知道如何查询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相关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常识宣传不够,少数地方和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视不够。一些农业生产企业、农资经营者和农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自觉性不高,掌握的安全生产技术不够。特别是小规模的生产经营主体还缺乏自律诚信和规范管理,容易滋生质量安全隐患。极少数生产经营者缺乏职业道德,为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不按标准生产,在生产经营中滥用添加剂和非食品物质,没有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规定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几点建议
2014年,为确保APEC会议等大型活动期间我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区政府应继续加大农产品的监管力度,建议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体系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要建立健全监管体系。要建立和完善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明确责任,强化考核。二是要尽快细化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合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涉及的品种多、部门多、环节多,必须是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相互配合,长抓不懈。区政府要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解落实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三是要切实加大投入,不断增强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能力。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逐年予以增加。以充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要通过各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扩大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面,提高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增强广大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和管理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感,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良好氛围。要突出对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要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和宣传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对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布、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公开、对典型案件的报道,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